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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准入工程督查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
根据《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品准入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台工商「2004」65号)文件的要求,为规范商品准入工程实施和管理行为,确保商品准入工程在我市的顺利实施。2006年10月19日至20日,我局消保处组织6名干部分三组对全市八个县(市、区)的十三家大型商场、超市开展商品准入工程工作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本次督查以调查摸底和督促检查为目的,采取面上了解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书式档案台帐和电子备案。在随机抽查的十个食品类的商品中检查商品的生产厂家主体资格、商品质检报告、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备案资料,在随机抽查的二十个食品类的书式档案中检查档案内容是否齐全、资料是否有效。
(一)好的方面:
1、商场、超市经营者的商品备案、质量把关意识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企业在运作时都相当关注商品的质量,视商品的质量为企业的根本,并能做到主动索要厂家执照、商品检测报告等索证备案资料;
2、企业的进货索证制度、商品备案制度、企业商品质量管理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度、投诉自动转入仲裁程序承诺制度等“五项制度”都能较自觉的执行;
3、基层工商干部能较好的履行职责,积极的帮助企业建立商品准入各项制度,并能经常性的对商场、超市进行检查、检测,指导其正确开展商品准入工作。
(二)不足的地方:
1、不少县(市、区)在主抓“放心店”工作后对大型商场、超市的商品准入工作有所放松,没有严格按照《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品准入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实施企业的商品准入工作督查,个别县(市、区)工商局甚至有一年未曾使用其用户名及密码对辖区内的实施企业进行网上巡查;
2、部分实施企业在领导或专管员更换的同时未能妥善的处理商品准入工作移交手续,致使书式档案、电子档案资料收集、上传工作停顿。
3、书式档案及电子档案资料失效情况较为严重,部分实施企业在进新货时都能做到档案资料完备、有效,但一些老品种商品在首次收集上传以后未能及时更新。
4、书式档案缺乏有效整理,一些实施企业收集了大量的资料,但缺乏有序的编撰整理,导致查找困难。
二、几点要求
1、思想认识上有须进一步提高。实行商品准入制度、推进产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对于畅通商品流转信息、建立产品质量防控体系有着积极的作用,是应急预警机制在产品流通领域的运用,是社会信息化对产品质量监管手段的必然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在抓“食品安全”和“放心店”工作的同时绝不能将大型商场、超市的准入工作弃之一旁,要常抓不懈。
2、各实施企业须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商品准入工作相关的软、硬件设施。商品准入工作并不是一件放在口头上讲讲的东西,它也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才能支撑。各实施企业应当配备良好的电脑,负责的专管员,为商品准入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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