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椒江工商分局发出椒工商提字【2007】01号行政提示书,建议台州某某超市有限公司在10天内完善好商品的索证备案工作,更新网上索证备案数据,落实并坚持好商品的索证备案制度。 一、学习特别规定,以实干抓落实。《特别规定》颁布以来,该局以多种形式迅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文件精神,要求各业务科室、各工商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严抓落实。该局消保科根据《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对华联超市网上索证备案不全,数据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以行政提示书的形式建议该公司改正,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理。 二、宣传特别规定,促进企业自律。针对食品销售者、经营者不了解《特别规定》的情况,该局组织辖区内各大市场、超市、商场负责人代表和全体工商人员学习《特别规定》,了解《特别规定》对依法生产、进货检验、企业信用、产品召回等方面的新要求,加深理解,增强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同时综合运用网络、媒体、农村消费维权宣传窗等手段,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提升广大业主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 三、实施行政指导,改善监管环境。1号行政提示书的发出,标志着该局行政指导制度的全面实施,实现了工商监管方式从打击式为主向预防式为主的转变。行政提示书作为一种非强制性手段,具有灵活、简捷、柔和等特点,缓和被管理对象的对立情绪,改变了社会上对工商“监管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的片面印象。柔性执法的推出,进一步改善了执法监管环境,树立了工商良好的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