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巾山所在例行市场食品检测中,查处一起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件,当事人顾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被依法刑拘。 5月23日凌晨,该所执法人员依法对顾某位于望江门蔬菜批发市场加工销售芋头、土豆的摊位进行检查,对该摊位的150斤去皮新鲜土豆进行抽检时,经工商食品检测车检测,发现该土豆中含有二氧化硫残留,同日将抽取的土豆样品送台州市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显示该土豆中有二氧化硫残留,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依法扣留了顾某含二氧化硫残留的150斤脱皮土豆,并于当日进行销毁。 经查,顾某于2003年4月份开始,在望江门蔬菜批发市场旁边的出租房内从事芋头、土豆的脱皮加工、销售经营活动,每次在加工脱皮芋头、土豆时,都加入焦亚硫酸钠进行浸泡,从2006年5月31日至今,共加工销售脱皮芋头、土豆1万公斤。2006年8月,顾某曾因使用同样手法加工销售含有二氧化硫残留土豆,被市局处罚,但顾某仍然不思悔改,再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焦亚硫酸钠进行食品加工,鉴于其违法情节严重,已经涉嫌犯罪,2007年8月10日,市局依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依法将当事人移送临海市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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