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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刚副局长对社区放心示范店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来源: 发表时间:2008-5-6 10:00:41
4月15日下午,市局王立刚副局长带领市局消保处一行,在黄岩分局毕武局长等陪同下,对黄岩区的社区放心示范店创建工作进行了调研。
  王立刚副局长一行走访了白杨社区、九峰社区等多个创建社区放心示范店的商店,听取了黄岩工商分局对社区放心示范店创建工作的汇报,并仔细了解了创建放心示范店商店中有关进货(电子)台帐、无理由退货制度中退货的限制条件、销售商品的标识及商店公示各项制度等有关情况。
  王立刚副局长充分肯定黄岩分局在创建社区放心示范店的工作,并就下一步社区放心示范店的创建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标准要提高。社区放心示范店可以参照农村放心示范店的模式但创建标准必需高于农村放心示范店。在“七统一”的基础上,其硬件设施、制度建立、经营者意识等方面要有一个质的提高。要充分体现城市社区中,放心示范店的自身特点。
  二、制度要完善。创建的社区放心示范店要有实质性的内容。社区放心示范店要建立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维权监督员制度等相应的制度,要与“12315”的“五进”工作相结合,使社区放心示范店的建设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一个重要节点。
  三、培训要跟进。社区放心示范店的建设,经营者的意识是关键。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经营者创建意识的培养,加强对他们的有关食品法律、法规,特别是《特别规定》和《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等的培训和教育,要建立相应的培训计划,逐步实施。
作者: 发布者:管理员